【土族】2021年烟台大学梁河招生章程环氧地坪防水维修「怎么开挂」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
第四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第五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1747)。
第四章录取
第九条2021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
1、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等航海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要求
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4、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在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环境设计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关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休闲体育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8、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9、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10、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11、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五章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网址:http://bkzs.ytu.edu.cn/
烟台大学介绍烟台大学(Yantai University)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 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国内距离大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学校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和相应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资格。 该校创建于1984年7月,在原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同志、名誉校长张承先同志的关怀与指导下,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援建,并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 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学校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69个本科专业 ,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1.98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4.38万平方米,馆藏印刷型图书209万余册。全日制在校生共3万余人。 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涵盖150个硕士学位授权领域 ,学校6个专业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计划” 、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获批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民法国家级精品课,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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